马太福音5:14-16
【你 們 是 世 上 的 光 。 城 造 在 山 上 是 不 能 隱 藏 的 。
人
點
燈
,
不
放
在
斗
底
下
,
是
放
在
燈
臺
上
,
就
照
亮
一
家
的
人
。
你
們
的
光
也
當
這
樣
照
在
人
前
,
叫
他
們
看
見
你
們
的
好
行
為
,
便
將
榮
耀
歸
給
你
們
在
天
上
的
父
。】
这段经文常常出现在我脑海中,忘了是哪个传道还是营会提起的。我虽然不喜欢炙热的太阳,但是我喜欢光。柔光也。点灯,是处在黑暗中做的事,柔光也。但,这微微的亮光足以照亮。
提醒了我在黑暗恶势力中,我的灯亮着了吗?还是我也和别人一样,选择在黑暗中摸索度日?
最近一直在思考我现在的角色是什么?《当我们清楚知道自己的角色时,我们才能够办好那个角色。》
去年,比较明显的角色,是工作者,是小组副组长,是女朋友。
今年,有很大的改变,依旧是工作者,小组副组长,还有提升成了陈太,新屋的女主人,还有年轻妈妈。
时间方面需要很大的调整,恳求天父赐智慧。盼望我的灯依然是放在灯台上,照在人前,让荣耀归给天上的父。